| 海南省商务系统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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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17 08:01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关于下发《海南省商务系统
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商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厅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海南省商务系统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海南省商务系统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8年是“五五”普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和海南建省办特区20周年,做好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我省五届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促进全省商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海南省商务系统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是: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和全省普法办2008年法宣工作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十一五”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强化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在我省商务系统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为在我省构建统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按照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2、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改善民生、社会和谐、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省商务系统行政管理干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国务院、商务部、海南省人大、省政府制定的有关商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要继续学习宣传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要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商贸企业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法制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3、认真配合“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按照《海南省“法律进企业”工程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好商贸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形成法宣部门协调指导、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企业贯彻落实的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格局。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拓宽渠道。
4、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贯彻落实《海南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重点突出行政执法机关的普法教育工作,丰富干部学法内容,增加领导干部学法途径,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充分利用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现身说法等形式,广泛开展公务员学法活动,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5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加强对商务系统联系紧密的具有服务职能的窗口单位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免费发放法律信息卡片和每年确定一个法律知识宣传主题等形式,积极宣传外贸、内贸、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6、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纪念日和法律生效日等时机,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向社会宣传商务法律知识。要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商务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各市县商务部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来的情况,请于2008年12月底报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 |